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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前天晚上我買了兩本書,其中一本就是這本球來就打的電影同名小說,而另一本也是電影同名小說,台灣翻譯為魔球。

這兩本書用不同的觀點,去看兩個不同地方的棒球,球來就打是台灣,魔球則是美國。

  首先我想先談談球來就打,這本書講的是台灣的某位拿過1992年的巴塞隆那奧運銀牌的職棒強打者,因為涉嫌打假球,失去了他最愛的棒球,也失信於一個小球迷的故事。

  烏米黃清海,本書男主角,1992年巴塞隆那奧運銀牌得主,凱旋歸國後加入職棒,有棒球遊俠之稱。但因為與黑道大哥有往來,在當年假球案被牽連,被職棒聯盟列為「永不錄用」,於是只好去擺攤賣鹽酥雞。在學長引薦下,去應徵青屯高中教練一職,想不到,他找回的不只是對棒球的熱愛,還有一個很特別的小球迷。

  沒錯,本書講的就是台灣棒球還有棒球迷永遠的痛--假球。

印象中,台灣職棒球員平均可以在職棒存活的年數好像是5~8年,月薪最多人的區間是五到七萬,或許比起一般上班族來說,這個月薪是不錯了,但我們都忽略了一個社會人士,如果他領的月薪是兩萬五,而且不調薪,他可以賺25年,這樣如果不吃不喝不穿不結婚不生小孩,也沒有其他娛樂,他退休的時候可以賺進多少錢?然後再把職棒球員平均存活於球場上的年數,乘上月薪最多人的區間值,放在一起一比,你們還會覺得職棒球員高薪嗎?

  大家都希望能給自己一個快樂舒適的生活,所以殺頭的生意總是有人會做,這麼一說有球員願意打假球就不奇怪了。從黑虎、黑鷹、黑米到黑象,球迷已經被傷了多少次,而中華職棒卻也像一隻打不死的蟑螂一樣,靠著國際賽成績履履救回自己的一線生機。

  2008年,我們卻打了自己一個巴掌,我們在奧運輸給了中國,讓喜歡看短期決戰的假性球迷全部罵聲四起,那一年是職棒19年。

  很快的到了2012,我們認清了自己已不能光靠國際賽來吸引球迷回籠,被假球欺騙過的球迷,恐怕一時半刻也找不回對中華職棒的信任,那麼,我們能做什麼?

  別依賴政府的棒球振興方案,因為那根本只是做半套,把國小的球員拉進來以後,一路打到念完大學,書也沒念好,上去又沒有職棒可以打,那他們還能幹什麼?

  還有某兩位企業主,如果無心養職棒球隊,請快點把球隊脫手給其他有心的企業主,不要再搞一些小手段去排除其他有心經營職棒的企業主了。

  最後,我很同意緯來體育台展元大哥在書中說的:「在那些打假球的球員將死之時,最後悔的肯定是背叛了棒球之神!」

  感謝緯來還有espn,你們願意把這些好看的比賽帶給熱愛運動的粉絲,真的,謝謝你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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